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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0年0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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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(简称沈阳市侨联),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,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,履行服务经济发展、依法维护侨益、拓展海外联谊、参政议政、弘扬中华文化、参与社会建设的工作职能。沈阳市侨联成立于1979年5月,目前全市共有归侨侨眷、海外侨胞36万余人,分布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国内归侨侨眷24万余人,海外华侨、华人12万余人。
2015年5月26日,沈阳市第八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。市侨联第八届委员会现有主席1名,驻会副主席1名,兼职副主席12名,常委54名,委员124名。沈阳市侨联机关现有编制14名,下设办公室、经济联络部、权益保障及组织建设工作部、文化交流部等四个部室。
沈阳市侨联组织不断发展壮大,截至2019年末共有40个基层侨联组织,其中区县(市)侨联13个,高校侨联14个,企业侨联3个,科技园区、科研院所侨联2个,社区侨联8个,实现了全市区县(市)侨联组织全覆盖。建立所属社团组织有沈阳市侨商联合会、侨联青年委员会、华侨文学艺术家联合会、老归侨联谊会、法律顾问委员会、特聘专家委员会及沈阳市侨联阳光女性健康俱乐部。沈阳市侨联已成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信赖的“侨之家”。
沈阳市委高度重视侨联工作,2012年3月召开了沈阳市加强新时期侨联工作会议,并印发了沈阳市委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》,有力推进了全市侨联组织发展,沈阳市委召开侨联工作会议并下发有关文件,在全国省会城市起到了示范作用,得到中国侨联的充分肯定,在全国各省、市侨联推广了我市工作经验。2014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》,为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精神,2014年5月沈阳市委召开了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精神座谈会,把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,为沈阳市侨联组织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
在沈阳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,坚持以人为本、为侨服务,坚持群众性、民间性、涉外性、统战性,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、老侨新侨工作并重,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,充分发挥凝聚侨心、汇集侨智、发挥侨力、维护侨益的独特作用,最大限度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,最大限度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,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,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、构建和谐沈阳作出积极贡献。